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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毛格街血案
作者:盛文林   |  字数:4836  |  更新时间:2016-07-14 10:09:21  |  分类:

儿童教育

毛格街血案

作者:爱伦坡

(一)

在远离巴黎的郊区——圣杰曼区有一幢年久失修的楼房,它深隐在僻静和荒野的树林中,几乎和外界失去了联络。

它已空置了8年,传说是幢凶宅。

一年春天,两个30多岁的中年人,住进了这幢白色楼房,成为这儿的主人。

那个黄头发满脸雀斑的高个子,叫琼斯。另一个说起话来爱挥动手势带点神经质的,叫杜宾。

他俩以前并不相识,像他们这种心情沉郁、爱面朝天花板自言自语的人,是很难找到几个知己朋友的。

一个星期前,琼斯和杜宾在图书馆寻找同一本书相遇了。这是本进了图书馆20多年未曾被人翻阅过的离奇古怪的书。

就是这本“天书”,成为连结他们友情的纽带。他们都觉得那种孤言寡欢、爱冥思独想的性格,是彼此有了共同语言,成为志同道合朋友的基础。

琼斯住在二楼东首,一间书房,一间起居室,地上堆满了书,乱七八糟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。他觉得这样看书随取随丢,是一种娱乐,一种享受。

他隔壁的那间空房,是杜宾的天下。房里除了床和一只破沙发以外,没有别的任何摆设。他喜欢这片空净的地方,好让他踱步沉思。

他俩平时互不往来,各做各的事,只有佣人把饭菜放到楼下餐桌上,他俩在楼梯上相遇时才点点头,算是一种感情交流。

餐桌上只有刀叉碰击盘杯的声音,没有话语,没有笑声。

晚上,琼斯坐在灯下打开报纸,那些新闻和往日一样枯燥。他揉了揉眼睛把报纸丢在一边。

就在这一瞬间,报上那“血案”两个赫然大字跳入他的眼帘。

琼斯拿过报纸细细看去,标题是:“毛格街大血案,凶杀犯逃遁无踪。”

琼斯想:“杜宾是个思想奇特的怪人,给他去看看。”他拿起报纸推开了杜宾房间的门。

“你是来给我看报的吗?”杜宾正在打盹,他揉揉眼,望着琼斯,身子埋在沙发里一动也不动。

“是不是在市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?”还是那种瓮声瓮气梦呓般的声调。

琼斯很惊奇,这张报纸白天一直放在他房里,平时都是他先读,第二天,才传给杜宾看。杜宾怎么知道他要告诉他报上那起凶杀案的事呢?

“你不要奇怪。”杜宾这才睁开眼睛,拍拍沙发请琼斯坐下。“我喜欢独思冥想,训练自己的想象力,看和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事究竟有多少相近!”

“那你的依据是什么呢?”

“观察和思考。”杜宾说,“不要说这些了。还是让我们一起来读读这张报纸吧。”

(二)

报上作了详细的现场采访报道,并发表了几位先生女士的谈话记录。他们与死者生前有过接触。因为死者在世时深居筒出,所以能从这几位曾与死者交往过的人嘴里,得到哪怕是一丁半点材料,也是很可贵的。

报上是这样记载的——

血案发生在凌晨3时。一阵凄厉的尖叫声划破了朦胧夜色的寂静。

惨叫声是从毛格街7号这幢楼里传出的。这幢四层楼的公寓,只住着两个女人——列士巴奈太太和她的女儿列士巴奈小姐。

列士巴奈太太是个足不出户的老妇人,年轻时靠算命卜卦谋生。当年的富商贵族都是这里的主儿,进进出出门庭若市,很是热闹了一阵子,赚了不少钱。近几年,列士巴奈太太身体衰弱,在家养老了,有事都由列士巴奈小姐操持。

列士巴奈小姐很少上街,偶尔露面也不和别人说话,去商店买了东西就乘马车回家。公馆的大门和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,仿佛打开后会让外面的瘟疫传进去似的。

平时,远近邻居都很少去惊动母女俩。她们这样离群索居已经7、8年了。

毛格街7号的呼叫声,把附近的邻居从梦中惊醒。

他们7、8个人聚在门口,忙了好一阵也没打开那扇铁门。警察闻讯赶到,用铁棒撬开大门,直朝四楼冲去。

踏上楼梯,从四楼传来说话声,那声音又嘶哑又粗野,中间还夹杂着几句刺耳的尖声尖气的话语。

警察冲上四楼,说话声戛然停止。他们打开卧室,大家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。

房内凌乱不堪,家具被捣得缺胳膊断腿,散弃一地。床垫离开了床架,扔在地板上。上面搁着一把沾血的剃刀。

壁炉里的火早已熄灭,留着燃尽的白色炭灰。墙上有一只污黑的手指印,手指印下面沾着几根灰白色的长发。

橱门、抽屉都已打开,金银首饰散落在地上,橱里存放着两只钱袋,袋里约有4000枚金法郎。

“快来看!”一个满脸胡子的警察指指壁炉烟囱叫起来。

烟囱管里很黑,上面渐渐明亮的光投射下来,就像从井口投进一束微弱的光,把管道衬映得若明若暗。管道里似乎有个黑糊糊的东西。

几个人用力朝下拽,黑糊糊的东西从管道里落到地上,一具年轻姑娘的尸体暴露在眼前。

她的脸和身子都血痕斑斑,是被抓伤的,脖子上有深黑的淤伤,还有明显的指甲印。她是被凶手掐死后塞进了烟囱管道。

在花园草丛里,发现了列士巴奈太太的尸体——她是被剃刀砍死的。

除此以外,没有找到凶手留下的其他痕迹。

“你有什么要说的?”琼斯见杜宾看完报纸,想听听他的想法。

“无可奉告。”杜宾双手一摊,把报纸还给了琼斯。

琼斯道了声晚安,离开了房间。

杜宾没有起身,一个晚上都是在沙发上度过的。

(三)

第二天,报上又登载了有关毛格街血案的新消息。

据接受采访的邻居说,昨天冲上楼时,听到了一阵说话声,这一点是肯定的。至于那声音是男是女,说的是哪种语言就各说各的,难以判断了。

“那声音嘶哑粗野的,好像是个男人用法语说什么‘真该死’。”一位中年街坊说,“那个尖声尖气——听来非常刺耳的,分辨不清是男是女。”

一个小伙子说:“那尖声尖气的,听上去更像女人。那男的说过‘活见鬼’,像意大利语。”

住在列士巴奈太太对门的米塞老头说:“那男的讲的不是意大利语,而近似西班牙语。那尖声尖气的怪异声,绝不像列士巴奈太太和小姐平常说话的声音。”

邻居们说,他们检查了四楼所有的房门,都反锁着,连列士巴奈太太和小姐那间卧室的门,也反锁着。这是女主人的习惯。令人疑惑的是,警察撞进卧室,百叶窗门都关得严严密密,凶犯却已逃之夭夭。他们是从哪里逃出去的呢?退路只有沿楼梯而下,可是,当时楼梯已被邻居堵死,凶犯是无法逾越的。

列士巴奈小姐身体娇小,可是要把她塞进比她身子还要狭窄的烟囱里,如果没有过人的臂力是很难办到的。她被严严实实地塞在管道里,如果不是7、8个人用力拽,她是不会自己掉出来让人发觉的。

这样看来,母亲杀死女儿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,因为找不出杀人的动机。她要将女儿塞进烟囱也力不从心。女儿杀母亲的可能性是有的,可是她不能自己把自己掐死之后,再钻进烟囱里去。

据警察调查,在列士巴奈太太遇难的前一天,她曾派人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,随后,由银行职员阿道夫送上门去。现在,阿道夫已被拘捕审讯。

他说他根本不可能有杀人的念头。如果是为了谋财害命,4000枚金法郎好好地放在房里又怎么解释呢?

杜宾一夜没睡好,白天老是伸懒腰打呵欠,闹得琼斯静不下心来。

他对琼斯说:“一块上街去遛遛怎么样!”

琼斯笑道:“你哪来的闲情逸致呀!”

“毛格街7号把我吸引住了!”说罢,他们走出僻静的白色楼房,穿过丛林向巴黎市区走去。

(四)

遇难的现场保留着原样。杜宾把大楼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仔细勘查了一遍,一共花了4小时。

琼斯对他这种没事找事的劲头很不以为然。离开毛格街7号后琼斯总算松了口气。路上,杜宾坐在马车上一言不发,左手托起下巴,像在打盹,又像在沉思。

穿过市中心时,他让琼斯先走一步,自己跳下车,走进了一家报社。

晚餐后,杜宾问琼斯:“你看了现场,有什么线索?”

“警察局都一筹莫展,任凭凶手逍遥法外,我又能做些什么?”

“警察办不成的事,我们往往能办成!”杜宾说,“办案子的方法不能一成不变,而要善于突发奇想!我喜欢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。”

杜宾告诉琼斯,他在等一个人。他思量这个人一定会找上门来的。这个人不一定和这件血案有直接关系,但他必须来。

他认为,列士巴奈太太和小姐绝不是死于相互残杀,而都是被第三者杀害的。

那粗声粗气的声音,大多数邻居都说是男的,而且更像法国人的口音。这种说法也许可以成立。如果这个粗声粗气的人能讲出一口道地的法语,那么在法国土生土长的人,也就是这些邻居们听来,就不是“像”法国人,而是纯粹的法兰西人了。因此,只能说像法国人,或是会说蹩脚法语的外国人。

“那个尖声尖气的声音又是谁呢?”琼斯说着给杜宾倒了杯咖啡。

“这个我放在后面讲。”杜宾继续按照自己思路往下讲。

凶犯杀了列士巴奈太太和小姐后,是怎么逃跑的呢——很简单,是跳窗潜逃。

警察们也注意到卧室里的两扇百叶窗,他们只看到窗是关死的,于是就产生了凶犯不可能跳窗的论断——如果打开百叶窗,它怎么会又严严实实地关上了呢?

杜宾在观察现场时,发现两扇百叶窗已经很陈旧,但是它的装配工艺倒很科学——在窗外安装了弹簧。只要窗一敞开马上又被弹回来,并与窗框密丝紧扣,像没有开过一样。

杜宾还注意到,在墙外,两扇窗门之间,有一根避雷针直通上下,它和窗门间的距离比较远。一般情况下,男人是没有这样长的手臂能够到的,但是,不是没有例外。如果顺着避雷针的铁管可以下滑,不难想象,也可以顺着它向上攀登,只要身手矫健就可以办到。

列士巴奈小姐是被塞进烟囱管道的。如果凶犯不是个虎背熊腰的家伙,是绝不能使出这样大的力气,用这种惨无人道的手段,将她弄成这种地步的。

“现在,我可以回答你刚才提到的问题。”杜宾呷了口咖啡,“那个声音细声细气的家伙,不是人,而是一个怪物!”

“惊人的矫健身手,过人的臂力,野蛮的兽性,违背人道的手段!”琼斯的思路越来越清晰,凶犯的形象越来越鲜明。“他准是个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疯子!”

杜宾说:“卧室的墙上,留着漆黑的手指印。从手指印之间的距离来看,这不是个精神病患者的手,他的大脑不健全,但手是正常的。一个正常人的手指距离不可能那么长。”杜宾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本画报,递给琼斯看。

画面里是一只黑猩猩。

杀死列士巴奈母女俩的,正是一只黑猩猩。

“我推断,猩猩已经逃跑,主人还在寻找它。因为贩卖一只猩猩可以获得巨额利润。”

“主人是谁?”

“一位水手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他是水手。”

杜宾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油腻腻的缎带,这是他在避雷针接近地面的管子下端找到的。琼斯知道,只有船上水手才用这种缎带。

“你看过今天的报纸了吗?”杜宾问,“上面有一则招领广告,很有意思。”

琼斯接过报纸,上面写道:

昨日清晨,在布伦树林中,寻得黑猩猩一头,据悉是一位海员所有。失主只须说明情况,如与原物特征分毫不差,即可找市郊圣杰曼区白色楼房主人领取失物。

“这不就是我们的住宅吗!”琼斯十分惊惑,“我们哪有黑猩猩?原来你到报馆,是去干这种没有边际的事!”

楼下传来了脚步声。杜宾把一支手枪扔给了琼斯:“如果他不老实,就用这个对付他!”

门开了,一个黑脸膛的大汉站在门口。从那发达的肌肉和粗犷的体态看,是个相当有阅历的老水手。

“你就是那只黑猩猩的主人吧!”杜宾请客人坐下,“我想这次血案和你并无直接的关系。”

水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,求上帝保佑他太平无事。

“我可以把黑猩猩给你,”杜宾说,“只有一个条件,请把事实讲一讲。”

水手告诉杜宾,他是挪威人,在法国住了半年。他确实养了一只黑猩猩,一直把它关在房间里。

一天,他从外面回来,发现黑猩猩正用一把剃刀,学着他的样子在刮“胡子”。他想,得马上夺下剃刀,万一被它带出去会闯祸的。他奔上去,不料,这一来反而把黑猩猩吓跑了。它跳出窗户,没有目标地东窜西奔,在慌乱中,发现前面楼房里还亮着灯。

它顺着避雷针铁管爬上了四楼,拉开百叶窗跳了进去,并一头扑到了列士巴奈太太的身上,用剃刀把她杀死,还把死者扔出窗外。列士巴奈小姐听到母亲房里发出骚动声,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,便穿着睡裙冲进来,一见室里的情景,便惨叫一声昏倒了。

黑猩猩杀人杀红了眼,又扑上去将列士巴奈小姐掐死。

这时楼下传来了嘈杂声。黑猩猩抓起列士巴奈小姐把它塞进了烟囱,尖厉地大叫一声,便跳出窗口,顺着避雷针铁管滑了下去。

百叶窗被弹簧弹了回去,又紧紧关上了。

黑猩猩惶惶恐恐往下滑,不到一楼就从半空跌落下去。它爬起来,一瘸一瘸地向树林狂奔。

几天后,人们在一条河里捞起了一具死尸,它是凶犯黑猩猩。

杜宾说:“它是在逃跑的路上,掉进河里淹死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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